治理部分
会计从业资格治理实行属地原则。县级以上财政部分(含县级,下同)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治理。
新疆出产建设兵团负责所属农场、连队等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治理。
中心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治理,委托中共中心直属机关事务治理局、国务院机关事务治理局分别负责。
中国人民解放军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、铁道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治理,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队后勤部和铁道部门别负责。
报名前提
凡符合《会计法》、《会计从业资格治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划定,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职员,均可报名考试:
(一)坚持原则,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;
(二)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;
(三)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;
(四)热爱会计工作,秉公办事。
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职员,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前提的,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。
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讲演,做假账,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、会计账薄、财务会计讲演,贪污、挪用公款,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,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职员,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。
(五)应届毕业生可免试《会计基础》、《会计电算化》科目。